3)第350章 我就想离职而已,但是能签字的人都_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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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多少钱买的?”老方问道。

  小吴姑娘便如同早已知道一样,直接将另一部手机上的电子发票拿出来道:“警察同志,这是我花了三个月工资买的,五千八百多。”

  什么?老方的脸顿时更加严肃了,上前将那电子发票看了又看,终于确定,这手机的购买价格确实是五千八百多。

  顿时,老警察看着徐经理的眼色都不太一样了,随即眼神示意了一下,让跟着自己的徒弟去徐经理身边。

  “行了,徐经理是吧,还有这位吴小姐,和我们回去一趟,你们这件事需要仔细调查清楚。”

  吴秋灵自然答应,她现在已经完全相信了那位霍律师的话,果然啊,自己这么做确实没有侵权,而且对方的责任好像蛮大的。

  听到这话,徐经理顿时着急了,按照他的理解,不就是摔坏别人的手机嘛,那完了赔给她一台新的不就行了,这咋还得要被带走呢。

  所以赶紧看向了项总。

  项总有点着急,这毕竟徐经理很忠诚,一直都在帮着他,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现在要是在自己面前被带走了,那以后自己的威信就没了。

  因此赶忙说道:“同志同志,先等等,不对吧,她明明拍我们了,那按您的话说,这以后随便拍别人都没事了?”

  老方的眉头皱起。

  这也是很多人在网上和其他人辩论都会遇到的问题。

  他们不会管你什么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什么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亦或者是公平责任原则这些。

  反正就是看到你说某个案例里手机拍人不犯法,那就会说,诶照你的话说那那些手机拍人的都不犯法咯。

  亦或者你如果说拍人盈利是犯法的,那他们就会说,那照你说的,那些主播直播中拍了的人不是都能起诉了?

  然后……就会很无语,为什么一般情况下懂点法的人是不想和别人理论这些的,因为理论了对方不一定明白。

  就比如侵犯隐私权,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你口嗨的时候无所谓,但真的上了法院,人家法院要审查,看你的行为是否有过错。

  “你也有问题对吧?那行,跟我们一块回去吧,我有点忙顾不上,不过我的同事们可以给你回答这个问题。”老方开口说道。

  项总顿时闭嘴了,反正他只要表明自己态度就行。

  至于说跟着对方回去那还是算了……

  “你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你也得回去做笔录!”

  什么?项总同样懵逼,我也得跟着走?

  如果这手机不到五千块,那咋也好说,但是现在超过五千块,都快六千了,那这位项总就得一起了。

  刚刚那些话,可不是简简单单的话。

  或许在他自己看来是帮着徐经理说话,但是要注意,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超过五千块的,那就够得上犯罪了。

  而如果证人在证明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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