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三章 搜妖书成_我在斩妖司除魔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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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列。

  由于妖魔图鉴的存在,周易对妖族的了解,比它们自己还要清楚。

  许多妖族有极为隐秘的弱点习性,比如狼妖竟然普遍害怕项圈,见到了就会心生恐惧。

  此书已经有上千页,图文并茂,比字典还要厚一层。

  “有些过分追求大而全了,上千页的书,刻印成本就超过十两。”

  周易将书稿收起,再誊写一遍,祛除冗杂,减少页码,就去状元堂商议刻印。

  临近下值。

  李洵逐个通知了物部各科,晚上去春风楼聚一聚。

  物部当值二十二年,年岁四十五的李洵,准备离开舒适区,投奔燕王李乐麾下做主簿。

  张诚的面子足够大,再加上八竿子打不着的血脉联系,从无品级的小吏晋升为八品王府主簿。

  “好自为之!”

  张诚拍着李洵的肩膀说:“你在物部天天见妖魔鬼怪,至少活着的都是人,出去了你就会发现,特么的活着的都是妖魔鬼怪,人都死光了!”

  “晚辈谨记教导。”

  李洵躬身施礼,让春风楼的新花魁香香姑娘,为张诚唱《大闹金銮》。

  上任花魁清清姑娘已经成了昨日黄花,如今最红的是香香姑娘,非要让周易形容模样,大概就是长得差不多。

  周易寻了个空隙,将一只玉牌递过去:“洵哥儿,去了燕王府想要升得快,多骂一骂自己的亲哥哥,如有危机,摔碎玉佩即可……”

  “嗯?”

  李洵不太明白,正要细问,发现周易已经与同僚聊香香姑娘的唱功。

  “唱功勉强可以,就是嘴有些大了!”

  “老李,唱功和嘴大小有什么关系?”

  “唱功不就是嘴上的功夫吗?”

  “……”

  周易仔细打量文质彬彬的老李,叹息一声摇摇头,难怪张诚天天说世上没好人了!

  一夜笙歌过后,物部少了个勉强算是朋友的同僚。

  张诚平日里每每挖苦李洵,等他离开了反而经常怀念,念念叨叨的说什么痴心妄想白日做梦,又说什么人力难敌天数何必苦苦挣扎……

  李洵刚刚离开几日,就有人进了物部,姓李名牧,长相平平无奇。

  据说曾经在六扇门立了大功,毕生心愿是进物部养老,为此愿意排队等候,一等就是十来年。

  “有意思……”

  周易带着修订后六百八十九页的搜妖录,来到了状元堂。

  何掌柜见到周易,笑容比之前更加绚烂。

  “知墨,带周先生去雅间,我去拿从东家那顺的贡品明前龙井。”

  此知墨非彼知墨,从周易第一次来至今,已经换了两任知墨。

  读书人讲究红袖添香,穷困时候在状元堂蹭书看,知墨成了他们圣洁的白玫瑰。

  其中有偏执或者说重情重意的书生,金榜题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来状元堂,将“知墨”娶回家做妾。

  状元堂对此乐见其成,“知墨”的真实价值并不高,只是在特定的人眼中特别重要,能用来维系关系再好不过了。

  “周先生,您近来的字真是绝了,已经有大儒称赞了。”

  何掌柜颠颠的泡好茶,说道:“可不是那些收钱办事的,是稷下学宫真正的大儒,那可是神仙般的人物。”

  周易抿了一口贡品明前龙井,比起桃树叶差了许多。

  只仙气氤氲一项,仙桃树就胜过九成九的灵茶,可惜不能天天喝,会将仙桃树薅秃了。

  “怎么个称赞法?”

  “大儒说,您的字,能蕴神。蕴神就是有涨精气神,怎么说呢……”

  何掌柜到底只是个凡人,读书多见识广,也只限于下三品境界。

  左右形容不出来,干脆用了最直接的办法。

  “一册字帖,涨到了一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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