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四章 突骑施旋风(6)_朔风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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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者。有权成为掌握自己生杀大权的主人,而且成为征服者的奴婢。还可以分享征服者的荣誉和利益,哪怕蝇头小利。说不定哪天自己也能够成为征服者当中的一员,享受剥夺别人财富和生命的乐趣。在征服之前地拼死作战既是为了部落的荣誉,也是为自己战败提高价码,因为,任何征服者都会蔑视软弱的被征服者,征服者就是需要奴婢,也需要强悍地奴婢,能成为强悍的奴婢既是一种骄傲和荣誉,也是成为新征服者地本钱。这种狼xìng地规律通行于西域,因此胡人战前战后的反差也就不足为奇。突厥人以为狼种为荣,确实恰如其分,群狼通过残忍撕杀不断兼并、淘汰、壮大地过程与此如出一辙。正是这样的规则,造就了诸如阙特勒、苏禄、默啜这样的一代突厥雄主。李天郎可以找很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来驳斥这种野蛮无耻的蛮夷之论,但近十年征战安西的经历告诉他,狼的规律之所以在西域存在了上千年,就是因为这里最适合狼的生存,当你遇到狼时,要么成为比它更强的狼,要么就成为同流合污的狼。.://w..最简单有效的做法就是如此,但是李天郎几乎是在这种想法不由自主产生的第一天起就出于本能地反对,虽然一时间说不清楚就里,但无论如何,李天郎不想当狼!

  于是……

  “住手!”阿史摩乌古斯的箭跟李天郎的喝令一样快,飕的一声,一支除去箭镞的小朴头箭就shè中拔刀兵士的手腕。兵士哎哟一声,正要大骂,抬头见是李天郎,吓得将话语生生咽了回去。一看他头顶的红抹额,就知道是个汉人,居然也很快学会了怎么做狼。李天郎苦笑,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即使是纯粹的汉人,混入西域桀骜不逊的狼xìng血液后,只有比狼更凶狠更狡诈,这是好是坏,是祸是福,说得清么?能怪汉人自己么?又能怪到谁头上呢?“欺负个小崽子,算什么好汉!算了,放了他!”兵士躬身松手,小孩也颓然伏倒在地。“去,说本将说的,你可以到那边羊群里挑一只最肥的拿走,把那羊羔留下!”

  战战兢兢的兵士原以为会触霉头挨板子,没想到会轻松得脱,还有赚头,顿时如逢大赦,喜孜孜行了礼,一溜烟跑开了。

  李天郎下了马,将小孩一把从地下拎起来,小孩闭着眼睛,满脸都是尘土马粪,鼻血纵横,眼角的泪水将那一小块地方冲出些肤sè。

  “叫什么名字?”李天郎用生硬的突厥语问道。

  小孩睁开眼睛,惊恐地看着面前这位唐朝军人,大概是李天郎温和的目光安抚了他。小孩嗫嚅了一会,哑声回答:“跌思太……。“好了,跌思太,别捣乱,别瞎跑。带着你的羊羔回你爹娘那去!”李天郎冲咩咩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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