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47章 佳人,桂花酒,羽毛笔_手拿名臣系统,我在古代女扮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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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的也是一些小事。

  比如今岁桂花开了,可惜没了她和冯七在,一把老骨头也没心思去摘花,还是让其他人收了花,他酿了桂花酒和桂花酱。

  随信还寄了一些过来。

  让她尝一尝,味道有什么不同?

  许玥打开箱子就看见外圈塞着干草,中间是一团一团的丝绵。

  这么严实的保护之下,两个酒瓶没有一点破损,还有一罐小小的桂花酱依偎的酒瓶旁边。

  打开尝一尝。

  酒很好喝,桂花的清香和黄酒的醇厚混合在一起,一口下去,桂花香气从口中涌到鼻子,似乎咬了一口秋桂般。

  一杯桂花酒喝完,信也看完了。

  许玥照旧收在一个专门的匣子里,当即提笔写了一封回信,放在一旁。

  …………

  这一番折腾下来,外面的猫王争霸赛也落下了帷幕。

  一道橘黄色的闪电掠过。

  怀中一重。

  “真是一只表里不一的猫。”许玥一手捏起胖橘猫的猫垫,软软的一按,尖尖的爪子如同小刀似的,不长,但一定是个利器。

  这都不用修剪了,嗯,这位会在野外自然磨损爪子。

  喵喵~

  悬铃一点也不怕主人,被捏住了爪子也没有炸毛,甜美的声音让人一点也看不出来,它刚才大战的风采。

  ——即使圆脸上有一道新鲜的血痕,也阻止不了本猫对铲屎官卖萌。

  许玥抱着狸奴拆开了冯师的信。

  这一封信体积小,但携带的附加物是最多的,足足有一车……

  那个和富昌合作的商队,因为富昌如今的腾飞之势搭上了顺风车,生意做的极大,已经拓展到了京城。

  这一车东西也只是顺带的事儿。

  信很长。

  上面的字迹小而细,似乎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

  果然,开头的寒暄之后,就是描述这封信用什么东西写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个清清楚楚

  “立秋这一日来了几艘怪模怪样的船,上面的人叽里呱啦了很久,才解释清楚他们是迷了路的商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一踏上地方,有几个黑衣打扮的外邦人手舞足蹈起来,翻译说是到了黄金之地什么的,所以才如此激动。”

  “然后这几个人被乡人一船板打晕了过去,以为他们是在跳大神诅咒呢。”

  “……这些人的货品有许多,只是没什么太大价值,除了一点点香料之外,少有让人喜欢的东西。”

  “他们对丝绸爱不释手,被奸滑的商人卖了次品丝绸也不在意,起码翻了三倍的价格……”

  这一段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看到冤大头的兴奋和不解。

  “这些人有一种笔有趣,是用羽毛做成的笔,沾一点墨水就可以写字,倒是十分便捷,为师写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笔。”

  看到这里,许玥眼前一亮。

  对啊,羽毛笔!

  如今航海技术不太发达,没有准确的海图一般是不会轻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这群人应该是来自比较远的地方。

  对丝绸才会如此痴迷,这个时间段,东方的丝绸可以说价比千金。

  这一点她不太放在心上,最让许玥关心的是这个羽毛笔,冯师不愧是被钦点的运气之王,这东西价值可大了!

  好处在于随处可得。

  不挑拣的从鸡身上拔一根长羽都勉强可以写字。

  虽然比不上毛笔,可以圆转如意,发展出种种书法,但羽毛笔它便宜啊!

  降低了书写成本。

  多少人根本不在科举这条赛道上,只要认一些字,会写,会读就成了,这个时候羽毛笔就能排上用场了。

  识字率的提高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不然某个年代,也不会疯狂开展识字班了。

  而且,比如酒楼记账、运货、录人名等等不太文气的地方用羽毛笔也节省成本和时间,效率提高。

  许玥欣然一笑。

  这一次冯师又立下一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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